逾期归还财务资助款,通策医疗及实控人吕建明收警示函
5月16日晚间,上证所和浙江省证监局先后对通策医疗(600763.SH)时任董事长吕建明等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事项涉及吕建明未按计划及时归还财务资助款、及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事项。
上述事项涉及的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眼科投资)、北京三叶风尚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下称三叶口腔)和杭州天使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使口腔)均为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均为吕建明。
根据浙江省证监局《关于对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吕建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眼科投资未能按照公司此前公告的还款计划及时归还财务资助款,吕建明在眼科投资未能按承诺时限归还时没有代为履行归还义务,眼科投资、吕建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眼科投资、吕建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事项起源于2017年,通策医疗决定涉足眼科医疗领域。2023年3月28日,通策医疗披露的公告显示,眼科投资将于2023年年内,全部归还通策医疗于2019年至2020年8月期间提供的1.12亿元财务资助款。
不过这笔财务资助并未按时回到上市公司的账上。今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眼科投资将于2024年一季度完成归还财务资助款,如2024年一季度末未归还,实际控制人吕建明将代为履行归还义务。然而根据后续公告,截至2024年4月8日,眼科投资才将全部财务资助款1.12亿元本金及利息归还给通策医疗。
上证所的监管警示函显示,除上述事项外,通策医疗还存在未能在北京三叶口腔和杭州天使口腔的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解决对其提供的借款,导致公司发生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吕建明、三叶口腔、天使口腔未在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归还对上市公司的欠款。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证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通策医疗、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吕建明、时任总经理兼时任财务总监王毅、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徐国喜、公司时任董秘张华、关联方浙江通策眼科投资、北京三叶口腔和杭州天使口腔予以监管警示。
就在上个月,吕建明已卸任通策医疗董事长一职,王毅当选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