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验车 台中注销31件机车牌照

台中市环保局针对未完成机车年度定检且逾期6个月仍未改善者,今年首度依照《空气污染防制法》规范,采取注销车牌方式限制车辆行驶上路,已有31件牌照被注销。图为机车接受排气检测情况。(台中市府提供/林欣仪台中传真)

为有效改善空污问题,台中市环保局加强管控移动污染源,根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机车尚未检测排气数还有19万6952辆,环保局持续追踪并要求限期改善,更首次针对检验期超过6个月且屡未改善者,依《空气污染防制法》移交名单,并采取注销车牌方式限制车辆行驶上路,目前已有31件牌照遭注销。

台中市环保局长陈宏益表示,台中市每年应定检的机车数量达124万多辆,数量居全台第3,因机车机动性高、容易在城市中流窜,若未完成定检,恐无法确定其排放废气的情况是否符合污染排放标准,会影响空气品质。

环保局指出,为加强管制台中市机动车辆使用情况,针对未完成年度排气定检者寄发通知,并对逾期6个月未完成定检者处以3000元罚锾,最重将注销车籍资料;明年1月开始也将启用机车定检通知简讯E化电子服务,民众可扫描QRcode登记手机号码及车牌,即可享有机车定检E化简讯通知服务。

环保局强调,过去从未采取注销手段,为确实达到移动污染源控管,今年首次针对通知给予限期改善期限却仍然未进行排气定检者注销牌照,也提醒民众,若机车已经不堪使用想报废、回收或新购车辆,可上网搜寻「台中ㄅㄨㄅㄨ网」了解汰旧补助办法。

环保局提醒,机车出厂满5年后,每年都应依行照发照月份主动到排气检验站完成年度排气定检,若逾期未定检,则将依《空气污染防制法》裁处500元罚锾,超过期限6个月未定检者将再裁处3000元罚锾,若经通知限期改善却未完成者,将移送监理机关注销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