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紧盯10年老车、乌贼车 不改善恐遭注销牌照!

空污法紧盯乌贼车,不改善恐遭吊照!(资料照/台南环保局提供)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空污法紧盯10年老车、乌贼车!立法院卫环委员会9日审查「空污法修正草案」,会中针对移动污染源管制达成共识,未来将会加严控管10年以上的车辆排放标准,一旦排气检验未过或未检验,最重可注销牌照。估计最先受到影响的将是全台500多万辆的二行程机车与7万多辆的一、二期柴油货车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第三度排审「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会议主席邱泰源,今日讨论除了空污警报通知有些争论外,其余有争议地直接保留,讨论较为平和,无法达成共识的条文将在周三(11日)进行第二轮审查,其余则顺着行政院版本修正通过。

关于管制移动污染源部分朝野立委在空污法第36条达成共识,法条明定出厂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必须符合新排放标准、定期验车,若是初次验车未过将开罚500元,接下来若是未改善可以累计开罚,超过1个月未检验或是检验未过加罚1500元,若是超过半年追罚3000元,要是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再通知限期改善,届时还未完成,最重就是移请公路监理机关注销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