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童案恶性重大 蓝委提案:杀害14岁以下孩童,处死刑

▲蓝委提案,主张故意杀害未满14岁孩童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台南割喉杀童案惊动社会国民党立委徐欣莹吕玉玲4日分别提出刑法修正草案,主张故意杀害未满14岁孩童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盼达到严刑遏阻,并争取朝野立委连署支持。

徐欣莹提出《刑法》272、 280、303条修正案,主张根据「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杀害未满12岁及年满65岁以上之人,视同直系血亲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吕玉玲则提出《刑法》271条之1修正草案,强调少子化已是国安问题,主张故意杀害14岁以下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