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修法 老旧车辆、乌贼车首当其冲
新版《空污法》上路后,二行程柴油大货车是淘汰重点。(示意图/环保署提供)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审查《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案,朝野都有共识的是移动污染源的管制,10年以上老旧汽机车与乌贼车首当其冲。环保署将依法订定加严检验标准,初检未过可处5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且可累计处分;若限期未改善或不理会检验要求,最严重可注销牌照。影响所及包括103万辆二行程机车,以及7.6万辆1、2期柴油大货车。
新版《空污法》修正案规定,汽机车定检不合格需于1个月内改善,复检未过罚款1500元到3万元。收到定检通知逾6个月未检验,或复验仍不合格且限期未改善,罚3千至6万元。如果一直未改善或不接受定检,最终可移送公路监理机关吊销其牌照。环保署表示,这主要是针对老旧车辆,应可发挥汰旧的作用。
新版《空污法》也增加一条新条文,即第40条,规定各级机关可依权责划设空气品质维护区,限制特定车辆进入,主要也是针对未达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违规进入的汽机车可处5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
立委询问环保署如何取缔进入空品维护区的车辆?环保署空保处长蔡鸿德表示,未来将以车牌辨识系统取代路边拦检,车子一进入空品区就可知道是否为高污染车辆,由环保单位据以开罚。空品区除了由各县市政府划设,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补充,若跨县市或地方有疑虑则由环保署来执行。
除了汽机车,包括船舶、施工与作业器具等,凡是会制造空污的都列入管制范围。蔡鸿德说,移动污染源的部分大致上和预期的目标差不多。
今天卫环委员会快马加鞭,从第31条审查到第100条,其中51条起为罚则,大致上算顺利。不过还剩下20条是朝野仍有争议的保留条文,将在周三(11日)继续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