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修法 老旧车辆、乌贼车首当其冲

新版《空污法》上路后,二行程柴油货车是淘汰重点。(示意图环保署提供)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审查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案朝野都有共识的是移动污染源管制,10年以上老旧汽机车与乌贼车首当其冲。环保署将依法订定加严检验标准,初检未过可处5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且可累计处分;若限期未改善或不理会检验要求,最严重可注销牌照影响所及包括103万辆二行程机车,以及7.6万辆1、2期柴油大货车。

新版《空污法》修正案规定,汽机车定检不合格需于1个月内改善,复检未过罚款1500元到3万元。收到定检通知逾6个月未检验,或复验仍不合格且限期未改善,罚3千至6万元。如果一直未改善或不接受定检,最终可移送公路监理机关吊销其牌照。环保署表示,这主要是针对老旧车辆,应可发挥汰旧的作用。

新版《空污法》也增加一条新条文,即第40条,规定各级机关可依权责划设空气品质维护区,限制特定车辆进入,主要也是针对未达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违规进入的汽机车可处5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

立委询问环保署如何取缔进入空品维护区的车辆?环保署空保处长蔡鸿德表示,未来将以车牌辨识系统取代路边拦检,车子一进入空品区就可知道是否为高污染车辆,由环保单位据以开罚。空品区除了由各县市政府划设,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补充,若跨县市或地方有疑虑则由环保署来执行。

除了汽机车,包括船舶施工作业器具等,凡是会制造空污的都列入管制范围。蔡鸿德说,移动污染源的部分大致上和预期目标差不多。

今天卫环委员会快马加鞭,从第31条审查到第100条,其中51条起为罚则,大致上算顺利。不过还剩下20条是朝野仍有争议的保留条文,将在周三(11日)继续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