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生活很苦仍想要iPhone 缺钱男「零成本入手」下场惨了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荣(化名)2022年6月间透过交友软体结识A女,接着谎称想借用A女的名义购买手机,自己会负担分期付款费用,没想到手机入手之后,他却拒绝缴费,导致A女损失5万3832元。云林地院法官认为,阿荣无视A女催讨,只用「现在没钱」、「生活很苦」为理由推托,难认态度良好,日前依诈欺取财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阿荣声称愿意分期付款,骗A女帮他买手机。(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荣2022年6月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A女,在聊天互动过程中,他声称想借用A女的名义向店家以零利率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手机,购机之后他会自行给付分期付款费用;接着两人相约碰面,并前往云林县某通讯行签约购买一支价值5万3832元的iPhone。
没想到阿荣拿到iPhone之后,未依约定缴纳任何一期分期付款费用,A女这才惊觉受骗,愤而向警方报案。此外,A女为了避免自己的金融信用评级受到影响,只好独自承担这笔本不应由她缴纳的费用。
云林地院法官认为,虽然阿荣已经坦承犯行,但他在长达24个月的缴费期间里,从未主动联系A女进行还款或履约缴费,经A女提醒催讨,他也只是平淡回复「现在没钱」、「生活很苦」,仍然拒绝缴费,因此难以认定犯后态度良好,考量到他至今仍未与A女达成调解或赔偿损失,最终依诈欺取财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