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妻偷吃小尪29岁同乡 元配脸绿提告:3个月爽玩6次

该丈夫后来雇用征信社发现对方2人偷情,并崩溃得知3个月内已发生6次性行为,法院认为侵害配偶权事实明确,判小王须赔偿40万。(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嘉义市1名越南籍配偶小芳(化名)去年起与1名同为越南籍的男子发生婚外情,该小王现年30岁,整整比小芳丈夫小29岁,不但是非法居留台湾,还已婚有孩子;该丈夫后来雇用征信社发现2人偷情,并崩溃得知3个月内已发生6次性行为,法院认为侵害配偶权事实明确,判小王须赔偿40万,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该丈夫现年59岁,与小芳在2013年结婚、育有1子,他在去年偶然发现小芳竟与1名同为越南籍的男子发生婚外情,且该小王还是非法居留于台湾、且也已婚有小孩,而小芳向对方隐瞒自己已婚的事,陆续与小王发生性行为6次,遭丈夫一状告上法院。

小芳在法庭上坦承婚外情,并承认与小王发生6次性行为,其中发生关系的场所包含她的家中、朋友家中、小王的哥哥家中与饭店等等,在法庭上一一详述出来;此外,该丈夫事后也请来征信社跟踪偷拍,果然也拍到该小王当众在大街上亲吻脸颊、双手环抱小芳的照片。

该丈夫认为小王侵害配偶权并索赔100万精神抚慰金,嘉义地方法院勘验各项事证,认为小王侵害人夫的配偶权事实明确,判小王应赔偿人夫4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