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餐员工烫伤腿!控公司态度反复 双方将对簿公堂
网友PO出家人烫伤照,控员工遭遇职灾,业主态度变化无常。(翻摄爆料公社公开版)
高雄1名蒋姓女子在高雄1家月子餐公司工作,今年3月8日在厨房遭滑落蒸笼烫伤左脚,家人控诉不仅事发当下没叫救护车,公司还要求勿通报职灾,医药费迟迟未处理,但公司则否认,强调该负责的医药费都有支付。警方证实蒋女已报案提告负责人过失伤害,双方将对簿公堂。
有网友于「爆料公社公开版」指控,在高雄知名连锁月子餐公司的家人,于今年3月8日在厨房工作时,使用蒸笼时因设备问题导致蒸笼滑落烧烫伤左腿,但案发后,现场无一人协助急救甚至连救护车都没有,任凭受伤员工忍着烫伤疼痛返家,再由家人陪同急诊。
内文指,经院方诊治,左大腿6%深二度烧烫伤,直到17日店长代表负责人来医院探视,但要求不通报职灾,公司愿意负担全部医药费,但他们拒绝,坚持还是要通报;25日出院时,公司带着3万元前来,后续返家休养,被授权的店长再三保证公司有意愿会处理,但到了31日迟迟不见补偿,负责人只说就照职灾申请流程,薪资和医药费会在清明连假后分两笔入帐。
网友控,住院疗养期间,公司以未上班等理由只给最低薪资。并已有申请劳资调解,多次要求公司应先给付医疗费用,公司置之不理,直到第一次劳资调解,委员明确告知这是不对的,公司才处理,也质疑事发至今,公司态度反反复复。
但月子餐公司也有话要说,颜姓负责人表示,事发当天她不在,不过有其他员工见状要拿冰块冰敷,但对方拒绝则使用冷水冲,之后就自行回家,隔几天反映因状况严重需要住院,她强调,住院植皮等费用与其他自费项目公司都有负责,无法上班期间,也有支付2万多元薪水。
辖区警方也证实,蒋姓女子于3月8日遭烫伤后,4月5日于民族派出所报案,她认为自己遭烫伤后,公司相关救护有疏失,对颜姓负责人提告过失伤害,警方依规定受理,18日函请高雄市政府劳工局办理,并副知高雄地检署。
该案经调解不成立,高雄市劳工局回应,该餐食者业者没有完善劳工防护措施,以及没有依规定办理职灾通报,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劳检处依法裁处6万元罚缓,另外,业者未善尽职灾补偿责任,违法《劳动基准法》第59条,依法可裁处2万到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