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作288小时32岁保全猝死 家属控「人尽其才」过劳死

▲32岁大夜保全猝死,家属公司不负责!(图/东森新闻

东森新闻吴奕靖、蔡双全高雄报导

又发生疑似过劳死意外,高雄市32岁黄姓保全在工作大楼监控室中猝死,家属相当伤心,事后调阅这名保全的工作时数发现,一个月曾经工作300小时,违反劳基法上限288小时,要求保全公司要负责,但业者回应说,这名保全值大夜班,工作就是看监视器、吹冷气,没有体力负担的工作怎么能把责任算在他们头上

◄保全月超时12hrs猝死,公司:吹冷气,体力没负担。(图/东森新闻)

黄姓保全的工作记录写着,一个月工作时数不是288小时就是300小时,家属直指这个原因让黄姓保全才32岁就猝死。时间回到3月,黄姓保全在工作大楼的中控室被人发现倒在地上,送医后不治,死亡报告的原因写着「心因性心脏猝死」家属控诉是过劳死。

拿出保全公司和保全员的合约,上面写了依照劳基法规定一个月工作时数上限288小时,对照黄姓保全员的工作表不是288小时就是300小时,家属感叹真是「人尽其才」,但是发生猝死意外后,家属说感受不到公司的善意。

保全公司方面认为黄姓保全心脏本身就有问题,因此不是过劳死这部份,但是对照劳工体检结果,他只有肝指数过高。双方认知有明显差异,保全公司强调交给司法判定,究竟有没有过劳、该不该负责,法官自有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