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5乡镇申请109处路段 协助农民晒花生
云林县府去年起协调乡镇市公所规画可晒花生的路段充当临时晒花生场,去年有3乡镇提供,今年有5乡镇申请109处路段。(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一期、二期花生种植面积1万5000公顷,产量占全台7成,6月后花生将收成,若无立即烘干就必须连晒7天,但在大马路晒花生令用路人头疼,云林县府去年协调乡镇市公所规画可晒花生的路段充当临时晒花生场,去年有3乡镇,今年有5乡镇申请109处路段可晒。
花生采收后须经完整干燥,偏僻的产业道路、宽阔大马路旁是花生农最爱曝晒花生之处,这也是云林县沿海乡镇的特殊景观,用路人必须让道、改道。
近年找路边空地晒花生愈来愈不容易,有些老农找到可晒之处甚至会就地守夜以避免迁移和花生被偷,用路人虽能理解农人辛苦但感到困扰,衍生检举事件。
去年起云林县府协调花生产地盘点可充当晒花生场的产业道路、防汛道路、庙地,向警方正式申请路权,较无交通安全疑虑,也让农民有合法使用权,去年有虎尾镇、大埤乡、口湖乡提供。
今年有麦寮乡施厝村、仑后村9处;仑背乡大有村、五魁村、丰荣村等27处;大埤乡联美村产业道路;北港镇番沟里至后沟里34处;虎尾镇顶溪里至芳草里39处,有需求的农民可询问公所及申请。
一名花生农说,种一季花生要那么久,没晒干闷坏了损失很大,每年晒花生都很头痛,曾一倒在路旁就被指责「路是要给人走的,不是要晒花生的」而被赶。 云林县府农业处表示,公所找到合适路段后请警察局协助审查,农民晒花生就有合法性,但必须放置交通锥等临时警示标志,晚间也须放警示照明,提醒用路人注意避开,农民若没申请路权就晒花生可能涉及占用道路,若遭检举有可能会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