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为绿能筹设案困扰 县府:中央有任何回应都是好的

云林县政府日前发函经济部能源署要求中央绿能政策应拟订总量管制让地方政府有所依循。(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政府日前发函经济部能源署要求中央绿能政策应拟订总量管制让地方政府有所依循,经济部能源署今(19日)将把光电业申请筹设流程及指引汇整上网。云林县府建设处代理处长郑峰明表示,经济部愿意做任何改变或透明化,都是往好的方向走,但他还未看到网站内容尚无法评论。

云林县府16日邀请能源署、云林地检署、沿海4乡镇公所、县府相关局处召开「云林县再生能源业务推动暨打击绿能犯罪座谈会」中,县长张丽善呼吁中央建立有效的通沟平台,协助解决地方推动能源政策所遭遇的问题。

张丽善提出3点诉求,一、地方说明会应订定完善之规定及程序;二、建议详订县市政府审查项目及作业原则;三、应重新考量及评估再生能源设施距离以利地方推动绿能政策。

能源署预计今天(19日)将现行光电业申请筹设流程和指引汇整上网,并将成立绿能县市沟通平台,确保光电申请开发制度化。

云林县府建设处代理处长郑峰明19日受访表示,虽他还没有看到平台,但中央至少有回应了,对县府而言这个方向是好的,可以让各县市在作法上一致,而不是每各县市必须自己去订定自己的审查原则,变成同一个政策却在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

郑峰明说,云林县府的想法是法令与时俱进,应该要不断地滚动检讨,这段时间地方执行上发现有一些问题,16日的座谈会是县府主动召开,希望中央跟地方面对绿能政策能够不断去检讨,修正这些问题,于是做了3点建议,希望以后案件都可以同步检讨,大家有可以做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