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议员当选红单都贴了却落选! 周秀月提当选无效之诉结局曝

当选红单都贴了最后却落选,云林县议员候选人周秀月(左)提对手当选无效之诉败诉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11月26日九合一大选开票日,云林县议员候选人周秀月的团队自行统计得票数显示当选,云县府也派员到周的服务处贴红单祝贺,但2个多小时后大逆转,县府通知周落选;但因周认为当选的陈永修之黄姓亲戚被检举涉嫌替陈贿选经检调传唤,虽然最后获不起诉,但周仍据此向云林地院提起陈永修当选无效之诉,一审败诉提上诉后,台南高分院27日也判周秀月败诉,全案确定。

二审认为,本件上诉人周秀月、林靖冠虽主张,黄姓民众有替陈永修竞选县议员,向彭姓民众交付贿款1000元,但就黄某交付的1000元,究竟是贿款,还是托付彭某转交其配偶的买菜钱?经本院综合两造辩论意旨及调查证据结果,认定证人彭某指称黄某交付给他的1000元,系托其转交给配偶的买菜钱,不仅与黄某、彭某配偶在检察官讯问时的陈述相符,也与相关证据资料内容互核相符,应可采信。上诉人主张黄某有为被上诉人竞选县议员向彭贿选,实属有疑,不足以证明其主张为真实。

另外,此案经云林地检署侦查后,已于2022年12月14日对黄、彭处分不起诉,并依职权将黄某部分送请再议,经台南高分检驳回,认定黄某并未涉犯选罢法交付贿赂罪,彭某也未涉犯刑法投票受贿罪。

二审指出,上诉人请求判决被上诉人在2022年11月26日举行的云林县第20届议员选举第一选举区当选无效,为无理由,应予驳回;原审判决上诉人败诉并无不合,上诉人上诉指摘原判决不当,请求废弃改判,为无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