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1千4百万整修!县定古迹「花莲港山林事业所」开放标租

▲县定古迹花莲港山林事业所,是一栋和洋混合的美丽建筑,花莲分署斥资1千4百万重建整修。(图/花莲分署提供,下同)

记者王兆麟 /花莲报导

林业及自然保育署花莲分署历经2年多规划设计及施工,耗资1千400万余元,完成县定古迹「花莲港山林事业所」整建修复,自即日起开放标租。凡设籍本国且经政府登记核可之公司行号、法人组织、团体或其他法令得经营允许营运项目的厂商均可参加,欢迎有意愿厂商11月20日前踊跃投标。

县定古迹花莲港山林事业所,为日治时期(西元1919年)台湾总督府营林所东部出张所、迁移至花莲港街后兴建的建筑,见证日治时期花莲地区的林业开发,为使用日治时期洋风木构桁架及日治中期常用的洗石子、槢木天花、檐口Y字形柱列等,与文化瓦诸种历史性构造用材之建筑类型,极具技术史价值,是一栋和洋混合风格的美丽建筑。花莲分署依原貌修复并兴建必要的公共设施,为林业保育与古迹活化再利用的结合开启新页。

花莲分署表示,花莲港山林事业所标租案标租范围面积共368.02平方公尺,租期5年(3加2),开放民间业者承租,未来允许营运项目以国产材为主要生产原料之工艺、设计或生活创意等相关产业为主要对象,以布、天然染及其他天然材料为主要生产原料之工艺、设计或生活创意等相关产业为次要对象,透过民间创意营运思维,为县定古迹花莲港山林事业所加值。

详细内容公告于花莲分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