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死女大生冷气工人难逃刑责 屋主若犯「这疏失」恐担民事赔偿
画面曝光!17楼冷气直坠砸中女大生 物理老师:相当被11只大象重压
新北市板桥区今(20)日下午1时许惊传,有工人装修冷气时,因施工疏忽,使冷气掉落砸死等公车的22岁政大女大生。师梁淑华表示,屋主若没有遵守管委会规约施作,并告知工人施作规定,恐须负民事责任。(新北劳检处提供)
新北市板桥区今(20)日下午1时许惊传,有工人装修冷气时,因施工疏忽,使冷气掉落砸死等公车的22岁政大女大生。除了工人须负刑法过失致死罪、民事赔偿责任外,律师梁淑华表示,屋主若没有遵守管委会规约施作,并告知工人施作规定,属民法189条「定作人于定作或指示有过失者」,恐须负民事责任。
梁淑华表示,工人一定要负刑民事责任,但冷气掉落在人行道上,现场是否有其他人员申请净空、指挥监督也是一重点,若有相关监督人,依民法184条也须负民事责任,另外,工人的承揽公司依民法188条「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由雇用人与行为人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也须负连带赔偿责任。
梁淑华说,本案屋主部分,若公寓大厦有规定安装冷气规范或要求屋主申请施作,屋主附有保证人责任,但却并未履行或尽告知工人的义务,符合应作为而不作为,依民法189条「承揽人因执行承揽事项,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定作人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定作人于定作或指示有过失者,不在此限。」可能也须负民事赔偿责任。
梁淑华强调,家属可待刑事起诉后,附带民事求偿,一审不用缴纳裁判费,但若刑事案件审理较久,民事侵权有2年时效,家属仍须在时间内提出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