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云区买房的注意!入学政策有变!
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
优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连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有关政策精神,推进教育便民、惠民,经研究决定优化连云区范围内基础教育学生入学、转学相关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在连云区内购置一手商品住房的,可凭购房网签合同在所属学区办理入学、转学手续。若就近入学学区满额,可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满足适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需求。
二、实施办法
申请凭借网签合同入学、转学,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连云区范围内购置一手商品住宅。购房人购置的一手商品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房地产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上建造并取得政府批准销(预)售的商品住房;购房人直接从开发企业购得,且房产未曾办理网签、未曾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不包含部分企业专项及主要用于本企业员工自持(自住)的商品住宅。
(二)购房人已办理完成房产购置手续。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协议,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已交清全款(包括金融机构已放款至开发企业账户),且已取得网签合同备案。
(三)享受入学、转学便利后不得随意退房。已持购房网签合同办理入学手续的购房者,除有法定理由并经法定程序外,不得随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入学、转学的,可于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30日、2025年5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持以下材料至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购房信息初审后,报区教育局审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网签备案);
(二)购房款交清的证明材料。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连云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区教育局所有。市级层面出台政策优于本政策的,以更加优化的政策执行。
连云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来源:美丽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