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售電業已達75家 公會會員共同簽署《自律規範》
再生能源公会理事长胡惠森带领理监事签署自律公约。图/森崴能源提供
中华民国再生能源商业同业公会今(21)日召开第一届第4次理监事会议,会议通过《再生能源售电业经营自律规范》,并由公会理事长胡惠森带领理监事共同签署。公会也肯定政府推动泛官股售电平台,既可补强对离岸风电业者的融资保证,并打通中型企业购买绿电之瓶颈。
中华民国再生能源商业同业公会在经济部指导下于今年1月成立,主要为建立一个绿电的大平台,未来将结合售电业者及发电业者,建立交易大平台,协助全台湾产业界买得到绿电,发电业者卖得掉绿电,让台湾在全球供应链中保有国际竞争力。
胡惠森表示,经济部研拟设置泛官股售电平台,业者原本担心恐与民争利,经过政府沟通了解,此一范围仅限于离岸风电,主要为解决离岸风电业者银行融资时,中小企业可能因规模不足无法承购,造成中小企业买不到绿电的瓶颈,故支持泛官股售电平台统购分销机制。
中华民国再生能源商业同业公会通过的《再生能源售电业经营自律规范》内容含盖售电业者经营基本素养、行业规范、公会执行罚则及电业法法规遵循等原则。自2017年1月电业法修正通过以来,售电业家数急速增加,目前已达75家(截至8月5日止),透过售电业交易绿电规模已接近三成。
2023年12月能源署又加大力度开放自用发电端得售电给再生能源售电业,可预见再生能源售电业在国内再生能源市场影响力将持续增加,透过再生能源售电行业自律规范将有助于维持市场秩序及维护消费者权益。
中华民国再生能源商业同业公会表示,未来将持续要求公会会员遵守《再生能源售电业经营自律规范》参与国内再生能源自由市场,也很期望非公会会员一起遵循,让国内再生能源电能的售电市场可稳健永续发展。
再生能源公会理监事签署自律公约。图/森崴能源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