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BNPL 公会五方向自律规范

租赁业者 针对BNPL自律规范五大方向

租赁业承作BNPL(先买后付)业务,被指协助年轻人过度透支信用,引起政府及民意代表关切,台北市租赁公会27日召开理监事会,朝五方向订定BNPL自律规范。

台湾年轻族群透过BNPL的消费模式,预先消费,或透过中古汽、机车作融资,传出许多学生或刚出社会的年轻人因此债台高筑,引发可能有二次卡债风暴的争议,租赁公会27日召开理监事会,订定两项自律公约。台北市租赁公会表示,朝五方向订自律规范,但针对车辆融资自律公约部分,因为在理监事会中讨论时,会员有较多的建议及想法,近期会作条文修订后再公布。

这次自律规范五大面向,一是消费者征授信管理:核实消费者基本资料、确认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确认购买用途并定期检视风险品质变化;二是合作商家征授信管理,核实商家基本资料、确认信用状况、营业模式、确定营收状况并定期检视风险品质变化等。

三是财务风险管理,定期检视备抵呆帐提列及适足性,追踪观察消费者及合作商家的征授信管理风险,并据以调整交易额度;四是资安风险管理,建置资安风险管理架构;五是防范诈骗,定期检查消费及合作商家征授信管理,就不寻常的交易状况进一步查验。

另外,租赁公会也要求会员要对消费者有二项完善的保护措施,一是个人资料保护,须依循相关法令的规范,确保在特定目的范围内搜集、处理及利用;二是针对客诉争议处理应建立客诉管道及处理方针,积极回应消费者争议。

租赁业者指出,BNPL自律规范较单纯,但车辆融资自律公约相对复杂,中古车融资金额近年增加金额较多,部分租赁公司或合作厂商给予消费者过高贷款额度,这项业务似已「冲过头」,因此对自律规范,会员有较多想法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