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条例修正 绿委:增强国家经济韧性、推动台湾环境永续
立法院会26日三读通过「再生能源发展条例」,民进党立委赖瑞隆认为,这不仅增强台湾国家经济的韧性,也推动台湾环境永续发展。(赖瑞隆提供/洪浩轩高雄传真)
立法院会26日三读通过「再生能源发展条例」。民进党立委赖瑞隆表示,此次再生能源发展条例针对小水力发电定义、订定热利用相关补助办法的事项、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的规范、订定地热探勘、兴建与营运许可的相关规范等条文进行修正,不仅增强台湾国家经济的韧性,也推动台湾环境永续发展。
赖瑞隆指出,这7年来,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推动逐步成形,如今条例修正过后,离岸风电、太阳光电和地热能将在法源上持续推进,促进绿能更成熟发展且达成永续目标。
赖瑞隆进一步说明,疫后风场逐步兴建,现在也正进行第三阶段区块开发,未来再加上地热能、小水力发电、太阳光电等能源发展,将可提供更多国际企业支持认同的绿能,带动能源多元化以及洁净台湾的发展。
赖瑞隆表示,能源政策推动不易且遇上许多挑战,台湾民生及产业用电也必须稳定供应,感谢朝野政党在审查协商过程的支持,凝聚共识合作推动绿电的发展,让台湾增加国家发展韧性,也为下一代创造更安全永续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