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成立販毒集團「3班制」全天供貨!首謀被判6年半

谢姓男子自去年年底起在微信成立「风火轮」贩毒集团,招募林、蔡加入贩毒,安排3班制全日供货,据调查,今年2至3月间共贩售K他命及毒咖啡包6次,3月底经警查获后起出大批毒品,谢等3人均认罪,台南地院认谢等人共同犯贩卖第三级毒品等罪应执行6年半至4年8月不等徒刑。

检警调查,据其组织分工,由谢负责提供毒品,并安排林、蔡各自负责贩售时段,由蔡负责8时至16时、林负责16时至0时、谢则负责0时至隔日8时,经不特定人士以Facetime或微信联系「风火轮」群组后,谢等人即驾车辆前往指定时间、地点与不特定人交易,共同贩卖毒品,并由谢统筹分配贩毒报酬予其他人。

检警追查,谢等人今年2至3月间陆续贩售K他命及含甲基甲基卡西酮等成分毒品咖啡包,给叶姓等人,共计6次,每次交易金额约1千、2千元不等。

直至蔡于3月24日下午4时36分许驾车返回台南安平区,准备与林交班时,适为警查获并分别拘提及逮捕林、蔡2人,且在车内扣得毒品咖啡包133包、K他命36包、现金25万多元、工作机1支等物。

当晚6时多,警持拘票在谢台南住处将他拘提到案,并扣得谢持有待贩售K他命3包、现金4万元、夹链袋1批及手机1支等物。另林去年年底时,在台南某酒店内向绰号「阿育」男子,以1500元购买大麻1包。林为警拘提,并经警持搜索票至他住处内扣得大麻1包(净重1.619公克)。

谢等3人于警询、侦讯及审理中均坦承不讳,与证人警询及侦查中证述,并有路口监视器画面截图及其微信群组「排班时间表」、对话纪录截图等证物佐证。

台南地院合议庭指出,贩卖毒品是违法行为,非可公然为之,也无公定价格,无论瓶装或纸包,均可任意分装增减份量。每次买卖价差,也随时依双方资力、关系深浅、需求数量、来源是否充裕、贩卖者是否渴求资金、查缉是否严紧、购买者被查获时供述购买对象风险评估等,标准不一,不可一概而论。

合议庭表示,贩卖第三级毒品为重罪,向来查缉甚严,设若无利可图,衡情一般持有毒品之人,当无轻易将其持有毒品转让他人,甘冒再次向他人购买时,被查获移送法办危险。且谢等人与证人等人既非至亲且非友人关系,且他们提供毒品同时均有收取1000元至2000元不等对价,自属有偿行为,堪认谢等人均出于营利意图。

合议庭审酌,谢等3人明知K他命、甲基甲基卡西酮是第三级毒品,对于国民健康及社会秩序影响甚钜,竟不思以正当方式营生,反欲借由贩卖毒品赚取价差牟利,且考量3人均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贩卖毒品手段、担任角色与分工、贩卖毒品种类与数量等一切情状,分别量处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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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认谢等3人共同犯贩卖第三级毒品等罪应执行6年半至4年8月不等徒刑,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