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批赶尽杀绝 绿称贪污不该发薪

新竹市长高虹安任立委期间涉诈领助理费,一审依贪污罪判刑并停职不发薪,在野质疑法院和内政部预设立场。(本报资料照片)

新竹市长高虹安担任立委期间,涉诈领助理费,一审依贪污罪判刑并遭停职,停职期间不发给薪给。在野对此质疑,无论是法院还是内政部,很多都带有预设立场,完全没有依照本来应有的逻辑走;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则说,高虹安犯后态度不是不佳,是嚣张,贪污一审有罪,本就不该再领纳税人的一分一毫。

国民党立委林沛祥则指,与其说这是赶尽杀绝,不如说现在很多措施,无论是法院还是内政部,很多都是预设立场,完全没有依照本来应有的逻辑走。原本停职给半薪众所周知,但现在内政部一纸公文就自己做成解释,就是便宜行事,若一味走下去,只会变成有党意没民意。

民众党立委林国成则于节目上指出,这次判决令人感觉有点像政治判决,「如果有民进党党证,判出来会不一样」。他强调,虽尊重判决结果,但也支持高虹安上诉到底,让司法还她公道。

王鸿薇认为,不给半薪应该较符合人民的期待,若因为贪污治罪条例遭判刑还给半薪,一般大众也不能接受。但她也强调,高虹安被追杀主要是司法问题,只有46万就重判,相较民进党新北市议员周雅玲诈领助理费1388万元却只遭判8个月,两套标准大家无法接受。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表示,一审判决停职,是否能领半薪这是例外的规定,上级机关可以针对公务人员情况酌予半薪,贪污被停职很合理,不应该给半薪,这并没有什么针对性。他说,因为高虹安被停职的罪刑就是贪污,这种情况如果给她半薪,那人民会不会觉得司法的正义在哪里?

王定宇说,高虹安的犯后态度不是不佳,是嚣张,贪污一审有罪,不应该再领纳税人的一分一毫,给内政部的决定喝采。他认为,真正的国会改革应该是节制自己的权力,一审贪污判决有罪,应该比照首长停职,并且不得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