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到一定让你死!」渣男索分手费遭拒 猛刺女友3刀

何男索分手费不成,猛刺女友3刀。(图/东森新闻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56岁何姓男子不满廖姓前女友提分手,经常带着水果刀想给对方好看,前年11月在梧栖临港路堵到人,他先是开口讨10万元分手费遭拒,愤而持刀女方胸腹部、背部猛刺3下,离去前还撂狠话「下次再遇到,一定让你死!」甚至还致电妇幼保护专线,恐吓志工「我要她死,不是这些人可以保护的!」行径恶劣,被依杀人未遂、恐吓罪分别判处5年6月、拘役80天。

判决指出,廖女104年7月提分手,何男心生不满,并在同年11月30日尾随廖女的车,在女方转进临港路时,并停在其车旁下车,拿出预藏的水果刀,索讨分手费10万元遭拒;何男愤而将对方推向人行道,两人发生拉扯,过程中廖女也抓何男的头发反制,但何男却拿出预藏的水果刀,朝其胸腹、背部共刺3刀,造成廖女肝脏横隔膜撕裂、血胸。何男见廖女血流倒地,竟在离去前狠呛「再遇到你,一定让你死!」

幸好廖女在被跟踪时察觉不对劲,已打电话报警,因此警方在何男离去没多久就赶到现场,及时将遭刺伤的廖女送医急救。案发后女声请保护令,何男竟在105年2月拨打113妇幼保护专线,向接线社工呛说「我现在就要把她(廖女)杀人我才要死」、「讲实在的,要给她死,不是这些人(志工)可以保护的」等语。

何男到案时仅坦承刺伤廖女,但否认意图杀人、恐吓,但法官不采信他说词。台中地院审结,依杀人未遂、恐吓罪分别判处他5年6月、拘役80天,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