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裁罚后仍未通报政治档案 促转会再罚国民党35万

遭裁罚后仍未通报政治档案 促转会再罚国民党35万。(本报系资料照片)

《促转条例》规定国民党依法应向促转会通报政治档案,但自民国107年以来,国民党遗漏通报海外工作会、文化工作会等单位约3万笔的政治档案,促转会于上月依《促转条例》裁罚30万元,并要求收到处分书后7天内补正。但由于国民党迄今仍未补正通报,促转会今再依规避、妨碍调查为由,再次裁处国民党35万。

促转会指出,《促转条例》规定国民党依法应向促转会通报政治档案,但在办理政党政治档案审定过程中,发现国民党在107年10月所通报的4万余笔档案,却未包含海外工作会、文化工作会等机构的政治档案;为此,先前已请国民党补正通报,但却函复「并无其余档案可通报」。

促转会指出,经比对文献发现,无论是曾任职党史单位学者或多份学位论文,均曾使用或提及国民党各工作会档案。而国民党也曾针对这批档案编列经费,成立「待清小组」,聘用工作人员进行编目,整理出约3万笔档案目录,其中包括陈文成案、黄文雄刺蒋案、重要人士监控、海外黑名单与影视审查等相关内容均在其中。

对此,促转会于4月底召开委员会,认定此已违反《促转条例》不得规避、拒绝或妨碍调查的规定,依法裁处新台币30万元,并要求收受处分书后7日内,补正通报工作会政治档案及存放地点。

但促转会指出,裁罚处分书于4月28日送达国民党后,依规定应于送达次日起7日内,即于5月5日前向促转会补正通报政治档案、数量及存放地点。

促转会说,上月的裁罚书已明示改善方式,并给予改善期间。但截至目前为止,仍未补正通报,也未有任何具体改善举措,明显规避、妨碍促转会依法执行政治档案的调查,因而依照《促转条例》进行第二次裁处罚锾35万,并再次要求国民党于7日内补正通报政治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