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投资缅甸金矿吸金7亿 名模王静莹前夫陈威陶判决出炉

台湾高检署

名模王静莹前夫、南港轮胎前大股东陈威陶,被控以境外公司Super Pit Group(超级金矿控股集团),投资缅甸金矿为名吸金7亿元,涉嫌诈欺。台北地检署认定陈威陶、廖媛亭夫妇诈欺罪证不足,处分不起诉;被害人不服,声请再议,台湾高检署审查后认为再议无理由,予以驳回,陈威陶、廖媛亭夫妇获不起诉确定。

检调调查,2018年成立的Super Pit Group公司,涉嫌游说投资缅甸金矿,佯称已取得金矿开采权,且矿区含金量丰富,宣称每投资单位为美金5万元,可保本2年,每月利润高达美金7500元。

该公司以召开说明会、旅游招待等方式,向投资人吸金,约定或给付与本金显不相当的高额红利,初估吸金逾7亿元以上。投资人因血本无归,向检调提告。

陈威陶夫妇及余姓友人也掏出5000万元投资金矿场,另加上机具费用,总计出资7000万元,事后却因开采技术不足以致无法回收投资成本,而被投资人提告诈欺等罪。

检方调查后认为,相关投资款项之清算、得否依契约请求返还、多少数额等细节,均属于民事纠纷,宜循民事途径处理,认为陈威陶夫妇、余姓友人3人诈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其余同案被告则仍侦办中。

但告诉人对于陈威陶、廖媛亭夫妇不起诉,表示不服,向高检署声请再议,但遭驳回,因此陈威陶、廖媛亭被控诈欺罪部分,获不起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