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狼師摸下體猥褻182次 他高中作業曝兒時痛苦回憶

宜兰县补习班老师郭奕凡7年前开始伸手抚摸国小五年级男童下体,还脱去自己裤子以生殖器磨蹭男童臀部,猥亵达182次,直到被害人就读高中时,写「生命河流」作业才让案情曝光,最高法院依182个对未满14岁男女强制猥亵罪,各判7月徒刑,应执行3年徒刑定谳。

郭身为文理补习班辅导老师,他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以每周3次的频率,在补习班一楼柜台茶水间、改作业处,将手伸入男童裤子内抚摸生殖器,另在茶水间脱去男童裤子后,以自己生殖器摩擦对方臀部,共猥亵达182次。

男童国小六年级毕业即将就读国中时向父母表达更换补习班,才未再遭猥亵,而被害人就读高中时,2020年11月11日在高中作业「生命河流」中主动披露,经学校老师批改作业而发现通报,揭发案情。

郭坦承辅导男童,但否认犯行,供称他没有碰触男童生殖器或身体其他部分,男童五年级时有负责辅导功课,但男童六年级时他就没有辅导对方功课,之前男童有来过补习班一次,是在高中写生命河流作业前半年,有来找过他在内的补习班3位老师聊天,对方有问他可不可以摸他的生殖器,但他不知道为何对方这样讲。

被害人证述指出,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是写作业生命河流时写出来,学校老师询问后他才说的,当时老师要他们写快乐或不快乐的事情,因为他找不出快乐的事情,还有找不出比这件事情更不快乐的事情,所以就写出来,这件事情是确实发生的。

法院测谎结果、证人证述等卷证资料,不采信郭的说词,一审认定郭犯195罪,每罪各判刑7月,应执行3年6月徒刑;二审改认定郭犯182罪,每罪各判刑7月,应执行3年徒刑,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