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金屋藏娇还包养 交往2月嘿咻12次!悲催女失婚怒告小三
渣夫金屋藏娇还包养,交往2月嘿咻12次,悲催女失婚怒告小三求偿100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在2016年结婚并育有1子,不料,后来阿国常以加班为由,取消2人原定行程,并且态度日渐冷淡,小萱因此情绪低落求助精神科,后来阿国向她坦承,认识女子欢欢(化名)还包养,租屋同居并买车给欢欢。小萱不满婚姻遭介入,还因而离婚收场,愤而提告欢欢求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2022年10月底阿国向她吐露实情,在2022年8月时认识并包养欢欢,还承租房屋同居,并为了欢欢订购车辆,在2022年8月至10月期间,至少与欢欢发生12次性行为,甚至有带2人的子女与欢欢见面游玩。
小萱指出,因为欢欢侵害她的配偶权,并且情节重大,导致她精神受到莫大痛苦,夜晚难以入睡,须要持续到身心科就诊,她与阿国也因而分居,并在今(2024)年离婚。
欢欢辩称,她并没有侵害小萱配偶权的事实,她也不知道阿国是有配偶之人。而配偶权并非宪法上或法律上权利,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圆满幸福之利益,也并非法律保护之利益。
就算是承认配偶权为权利,或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圆满幸福为法律上利益,也应优先保障宪法保障之性自主决定权,因此她与阿国发生性行为,难认有侵害小萱的权益。
法官审酌,欢欢的侵权行为态样、持续期间、对小萱婚姻生活圆满所造成之影响,以及小萱所受精神痛苦之程度等。日前依法宣判,欢欢应赔偿小萱之损害赔偿,金额以30万元为适当,逾此金额之请求,则无理由,不应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