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分饰2角扮少女同性爱人「大玩NTR」 激战3次拍影片

少女认识「陈嘉玟」并交往,对方称有NTR癖好,要求小芳与她的朋友性交拍影片,小芳事后惊觉原来陈嘉玟是假身分,而她与「朋友」性交,其实就是男子。(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15岁少女小芳(化名)前年在交友软体认识女子「陈嘉玟」并交往,对方传讯息称有NTR癖好(配偶或交往对象出轨),要求小芳与她的「朋友」性交拍影片,否则就分手,小芳照做后,才惊觉原来「陈嘉玟」是一名男子创的假身分,而她外出与「朋友」性交,其实就是男子本人,男子遭判刑5年4月。

判决书指出,男子前年12月在交友软体「干杯」,用虚构女性身分「陈嘉玟」认识当时15岁的小芳,透过LINE、IG与小芳聊天、进而交往,还向对方谎称说自己有观看自身交往对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癖好,要求小芳与友人发生关系,还需拍摄性爱影片,否则要与她分手,实际上该「友人」就是男子本人。

小芳后来在MTV包厢内和男子台中住家内与男子发生关系,并将拍摄的手机影片传给「陈嘉玟」,男子则能观赏影片,小芳的家人后来发现后报警提告;法官审酌男子手机对话,男子假冒「陈嘉玟」对小芳说「插进去都没感觉吗」,小芳回应「那个人不是我想要的人」、「当然没感觉」、「我只是配合你而已」。

法官认为,男子以虚构身分「陈嘉玟」与小芳,又以分手威胁对方与人发生性关系,近而诱骗对方3次性交,已妨害性自主,分别犯下3个「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考量男子犯罪手法相对平和,且性爱影片没外流,予减轻其刑,每罪各判刑3年2月,合并执行5年4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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