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纠缠柜姐 借厕所竟「全身脱光要性侵」 逼签「不提告书」

渣男纠缠柜姐,借厕所竟「全身脱光要性侵」,逼签「不提告书」。(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中一名男子与担任柜姐的前女友小美分手后,男方仍不断纠缠不清,2022年11月,又前往小美住处楼下,要求女方与他在楼下超商喝酒聊天,过程中男子假装要借厕所为由,进入女方住处后立刻脱光衣物,将小美压制在床上强行欲性侵,但遭到极强力抵抗未得逞,但担忧小美报案,还恐吓逼迫她签「不提告书」,事后又进行恐怖跟骚而遭提告,但事后男方赔偿和解,原判1年8月,法官谕令给予4年缓刑。

根据判决书,涉案男子与担任百货柜姐的小美曾是男女朋友,2022年11月间,男方前往柜姐小美住处楼下超商聊天,并喝了不少酒,随后男子方假藉酒意要上厕所,取得女方同意后,进入女方家中,接着全身脱光赤裸走出厕所,强行将小美压制在床上欲性侵。

小美不断强力抵抗,但男方不断强吻胸部、嘴巴,更暴怒拉扯头发,用拳头重压太阳穴,现场恐吓并逼小美签「不提告书」,叙明事后不会验伤或提告。未料男方仍骚扰,甚至跟监,送礼物等,女子认为精神严重受到影响,因此向警方提出告诉。

法官审理后认定,男子自始坦认犯案,且与小美达成调解,依强制性交罪判1年8月,另涉违反保护令、强制等罪,判刑6月,得易科18万元,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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