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人妻回家性侵 渣男辩:她嘴说不要身体配合

台中一名从事装潢业的李姓男子,性侵一名已婚人妻,还辩称「她嘴巴说不要,但是有配合的动作」。(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从事装潢业的李姓男子,2011年认识一名已婚人妻,3年后李男突然传Line邀约人妻,不料他将人妻载回家中,竟用手指侵入人妻下体,事后人妻的丈夫行房,人妻突然崩溃事情曝光;李男犯后还辩「她嘴说不要但身体配合」,台中高分院一审认李男妨害性自主罪,判3年6个月。

判决指出,李男2011年因工作结识名人妻,因李工作认真,人妻答应与李男共进用餐,但事后并未成行。2015年9月期间,李男突然传Line给人妻诉说自己已离婚,并邀人妻到住处探视,人妻拒绝后李男仍持续讯息给她表示情绪很忧郁、沮丧。

人妻担心李男有寻短念头,答应李男到火锅店用餐,岂料李男突然改口想到速食店,随后又改说买外带回自己住处用餐,称「边吃边聊比较轻松」。到李男家后,李男要求人妻到卧室一同用餐,竟趁机强压她强吻,强行脱她衣裤,更以手指性侵人妻得逞,还不顾人妻尖叫持续性侵,人妻痛苦不堪仍独自隐忍未向警方报案

事隔2日,丈夫想和妻子行房,怎料妻子突然情绪失控大哭,丈夫追问下妻子才说出真相并前往警局报案;然而,李男却否认犯行,台中高分院更一审时,李男辩称没有指交性侵,还称人妻「嘴巴说不要,但是有配合的动作」,合议庭调查后不予采信,仍维持一审原判3年6个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