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偷拍小姨子裙下臀…妻在共用相簿看到氣炸離婚提告

彰化县谢姓男子与魏姓女子是夫妻,不过他涉嫌在前年间,在小姨子的房间内,偷拍小姨子的裙底风光,因照片上传电脑共用相簿,被魏女发现后,告知妹妹,小姨子气得告谢妨害秘密,谢后来也因此与魏女离婚,台中高分院今宣判,维持一审判决,仍判谢拘役30天,可易科,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彰化县谢男与魏女是夫妻,育有两子,前年11月间,魏女在电脑的共用相簿内,发现妹妹裙下风光的偷拍照,魏女赶紧告知妹妹后,向警方提出告诉,警方追查出是谢男在同年间以手机拍摄小姨子裙底风光后,手机自动上传云端相簿,才会被魏女发现。

谢男在到案时承认犯罪,辩称案发后已与妻子离婚,目前育有两子,与母亲同住,从事工厂工人工作。

彰化地院审酌,谢男已坦承涉案,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3万元。

魏女妹妹不服提出上诉,强调此案案发后,她身心大受打击,夜不成眠,就医发现有混忧郁、焦虑的适应疾患、适应性失眠症,需要定期就医追踪,谢男迄今未对他表示歉意,一审量刑过轻,请求加重量刑。

台中高分院审酌,原审依针对此案各项情状详为审酌,没有逾越法定刑度、滥用自由裁量权限的状况,没有违反量刑合理性,此案上诉无理由,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全案确定。

彰化县谢姓男子涉嫌偷拍小姨子,台中高分院判他拘役30天,全案确定。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