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找毒不著怒丟菸蒂釀火勢 波及妻多處燒燙傷被判3年10月

黄姓男子去年10月16日凌晨因寻找放在烟盒内的毒品无着,怀疑妻子藏匿毒品,在住处2楼卧室内争执,将未熄灭香烟丢掷进塑胶柜抽屉内后离开住处而引发火势,妻子救火时遭多处烧烫伤,消防队据报扑灭火势,他台南地院认他犯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处3年10月。

黄辩称,他虽然有丢烟头,但他不是故意的,房屋是妈妈留下,他不可能要烧毁,房子烧掉小孩也没地方住。案发后,他躲在摩铁内而被警方查获,检方认他涉重大且有逃亡、串证之虞裁押,后以5万交保停押,限制住居。

律师表示,黄将烟蒂往五斗柜上丢掷后,迳行外出购物,返家始发现该房屋2楼有浓烟,主观上是过失未将烟蒂熄灭引发火警,并无放火烧毁房屋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且本案火灾原因调查鉴定,火警显然并非明火引燃所致,可排除为人为纵火,以烟蒂引起火灾可能性最大。

案发时,黄妻向警陈称,他人放火以后就走了,她去灭火的时候就开始爆炸了;他放楼上的塑胶柜,她要用水桶灭火就泼到一整身,现在全身很痛,他放火后就出去了。律师质疑黄妻当时陈述时有服药。

黄父证述,火灾后,儿子开车离开前,有跟他说媳妇跟儿子吵架呛声说,「你有胆的话就放火烧房子」,且两人平常就会吵架。

合议庭勘验警方密录器,她当下不断表示遭烧伤疼痛,不能排除是受疼痛影响。且经医院急诊病历记载,检伤类别为外伤,意识判断睁眼、说话、运动反应分数均高,可以告知反应疼痛等,就医时间距离案发现场与警方对话仅经过20余分钟,可见当时她并无意识混乱而胡言乱语情事。

台南地院审酌,黄仅因找不到毒品而与配偶争吵,言语相激下,竟以香烟为火源为放火行为,并迳行离去任由火势蔓延,幸在火灾扩大之前,即遭配偶发现,后续经由黄父要求儿子报警而遭消防人员及时扑灭,未延烧至房屋2楼以外楼层或其他建筑物,但对公共安全已造成相当巨大危险性。

而本件放火手段除原有卧室内摆放易燃物未增添其他助燃物质手段、黄基于不确定故意为之,犯后否认犯行等一切情状,认他犯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处3年10月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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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认为黄男基于不确定故意放火行为,犯后否认犯行等一切情状,犯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处3年10月刑,可上诉。记者谢进盛/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