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寧可和熟齡女「滾床」 知名旅行社女經理崩潰獲賠50萬

林姓女导游介入提拔她的旅行社女经理与她丈夫的感情,女经理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判林女赔偿50万元确定。示意图。记者林澔一/摄影

知名旅行社一名女经理12年前安排林姓女导游跟着自己的丈夫学习带团经验,未料林女和丈夫竟如干柴烈火,背着她共同出游、发生性关系,女经理直到去年9月在家休息时,意外从丈夫的手机里发现他和林女的亲密照与对话纪录,才知遭背叛。女经理提告求偿150万元,新北地方法院判林女赔偿50万元,林女上诉,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确定。

女经理和从事导游工作的吴姓丈夫2007年结婚,原本两人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但2012年间吴跳槽到其他旅行社。林女在2011年间因工作关系而结识吴姓夫妻,她主动表示想和吴学习导游带团经验,女经理认为她有心学习,也相信丈夫对家庭的忠诚,对他们的互动毫无戒心。

去年9月11日,女经理在家休息时,意外从丈夫的手机发现奸情,吴坦承和林女已交往了7、8年,只要两人带团在外,有碰面机会、性交,次数多到数不清。女经理因身心受打击,导致焦虑、忧郁情绪等综合障碍症,因此求偿150万元。

林女不否认和吴交往,但表示没有交往「7、8年」那么久,并表示女经理无法证明她有与吴发生性关系。因女经理提出的对话纪录里有「小三」、「过夜」、「滚床」等字眼,且她多次质问丈夫为何宁愿与年纪较大的女人发生性关系时,吴始终只有不断认错、却没否认,新北地院认定林女破坏女经理的婚姻,判她赔偿50万元。

林女不甘心,上诉高院民事庭,强调未与吴发生性关系,且女经理的索讨的精神慰抚金过高。高院认为林女与吴不时互传「抱抱、亲亲、爱妳、泡汤、滚床」等亲密简讯,且她明明知道有妻子,还屡屡结伴出游、泡温泉,已非一般人所能容忍,驳回她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