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年遭绑案又掀风波 主嫌寄信要接见挨告恐吓

台台中市前议长张宏年20年前遭绑架案,惊爆另有藏镜人共犯,台中检方另案侦查中。(林欣仪摄)

花莲监狱受刑人陈益华,2001年间与枪击要犯薛球(已殁)绑架前台中市议长、现任市议员张彦彤的父亲张宏年,遭判处无期徒刑,他去年又写信给张、宣称当年的绑架案另有藏镜人主导,要求张到监狱接见他,还扬言「难保此事不会再发生在你家人身上」,张家人怒告陈恐吓,但一、二审皆认为目前证据未构成恐吓犯意,判陈无罪。

判决指出,陈益华目前在花莲监狱服刑中,为争取有利于将来假释的条件,竟于2020年5月间,在监狱内书写请求张宏年原谅的亲手书信,陈还在信件中揭露20年前的掳人案另有共犯,除要张到监狱与他见面,还恐吓「此事如您不处理,难保不会再发生在您家人身上」。

这封信被寄到张彦彤服务处后、转交给张宏年妻子,让张家人心生恐惧,控告陈恐吓。但陈男否认有恐吓情况,他辩称,写这封信主要是希望张宏年能知道当年事件的真实情况,因不希望将20年前的指使者写在信上,才希望张宏年到监狱接见他、能亲自说明。

陈男并强调,在张家人提出恐吓告诉后,便已将当年藏镜人、事件的始末都向地检署及法院交代清楚。自己每年都写贺卡给张宏年,应是其家人误解信件用意,且他再3年多就可以声请假释,根本不可能在此时再去恐吓。

一、二审法官皆认为,陈益华再服刑3年就可假释,实在没必要在此时又以此事恐吓张宏年,他在信件内写的内容应该只是希望与张宏年见面、非有恐吓意图,判他无罪。而针对陈益华提出的「当年共犯」身分,检方也已分案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