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正案主嫌写信指北所主管贩毒 所方不准寄:破坏纪律
24年前的学童陆正撕票案,主嫌邱和顺被判死刑定谳,关在台北看守所的他,2年前写了16封高达16万字,名为《北所风云录》的个人回忆录信件给友人,内容点名北所一名主管在所内贩毒,结果遭所方以「破坏纪律」为由不准寄出。
邱和顺1987年底绑架时年9岁的男童陆正,并向家属勒赎;期间因陆正反抗,邱先掐昏他后再以刀将其刺死;在更审11次后,邱和顺死刑确定。
本起案件前后缠讼24年,被羁押在看守所的邱和顺从2011年12月开始,陆续写了16万字的信件要寄给友人,希望寻求出版社出版成书,但所有信件经北所检查后发现,内容提到所方一名主管贩毒,受刑人10个有9个吸毒;此回忆录遭所方以破坏纪律为由不准寄出,邱愤而提出行政诉讼,指控北所侵害人权
高等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都认为,由回忆录可知贩毒主管是谁,但并未提出具体证据,已严重诋毁名誉、看守所形象和管理能力,并妨害看守所纪律,这种言论自由不在人权保障范围,所方的处分没错,因此判邱顺和败诉定谳。(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