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夫穿内裤睡在妻好友床 查无证据不算通奸
一名已婚的王姓男子与妻子好友陈姓女子熟识,王妻发现丈夫与陈女两人互动频繁,她怀疑丈夫外遇,于2011年11月间到陈女住处,竟发现丈夫仅穿着内裤躺在陈女床上,而陈女衣着完整,王妻怒告通奸,但查无两人通奸证据,获不起诉处分;但台北地院判决王妻获赔25万元。
王男向法官辩称:「只是单纯想找陈女聊天,聊天后因为太累,所以就到床上休息小睡一下,因为睡觉习惯只穿内裤,并没有与陈女发生性行为。」陈女辩称:「不知道王男为何会裸睡!」因查无2人性行为证据,获不起诉处分,王妻求偿30万元,台北地院判决王妻获赔25万元。
法官认为,虽查无具体证据,证明2人有通奸行为,但王男只穿内裤与陈女2人共处一室,已侵害到王妻的权益,因此判决需赔偿25万元。
▼ 已婚男穿着内裤睡在妻子好友的床上,两人不算通奸。(图/东森新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