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伸港濱1路防撞桿被撞全倒 連2歲小孩也看不下去:這是不對的
道路防撞杆设置,主要作用在于危险物警示及分隔交通车流,但彰化县伸港乡滨1路,最近却有两排约20支交通杆(防撞杆),疑遭车辆撞到「全倒」,县议员赖清美怀疑是蓄意行为,非常要不得。县府及警方均表示,如果有故意撞击的具体事证,可以依毁损公物罪究办。
「我家两岁小孩说,这是不对的行为。」县议员赖清美说,她在行经彰化县伸港乡滨1路时,发现路口有两段的塑胶防撞杆,约有20支全部被压平,由于此一路段车子不多,设在路中的防撞杆如果压坏1、2支,可能是不小心,但如果被撞到「全倒」,很明显就是故意撞毁,罔顾行车安全,令人痛心。
和美警分局表示,在和美镇彰美路彰化家扶中心前路口,因常发生车祸,镇公所即在路中设置防撞杆,以避免车辆转弯时,侵入对向车道发生交通事故,后来,这些防撞杆设置后,却多次被撞「倒成一排」,镇公所无奈之下,索性不要设防撞杆了。
和美警方指出,防撞杆设置主要作用在于危险物警示及分隔交通车流,有预警效果,但台湾因人口稠密与复杂混合车流,交通杆遭受车辆撞击的机会甚高。对于是否故意撞击,仍须要有具体事证,才能查出是否为蓄意行为,如果是故意的,则构成毁损公物罪。
县府工务处长林汉斌表示,目前交通杆每支单价约800元,多安装在易肇事路口或转弯路段,主要目的是提醒驾驶者勿跨越车道的警示作用;林汉斌提醒,如果驾驶人蓄意撞损交通杆,除了触犯毁损公物罪外,甚至可能构成危险驾驶。
彰化县伸港乡滨1路最近有两排约20支防撞杆,疑遭车辆撞到「全倒」,县议员赖清美怀疑是蓄意行为,很要不得。图/赖清美提供
彰化县伸港乡滨1路最近有两排约20支防撞杆,疑遭车辆撞到「全倒」,县议员赖清美怀疑是蓄意行为,很要不得。图/赖清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