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国道连环撞 原来红车是遭追撞才停下

▲彰化国道连环车祸,第一辆红车遭后方追撞才停车酿祸,其行车纪录画面因撞击导致影像震动。(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记者李忠宪/彰化报导国道发生轻微车祸,先移路边上策!国道一号高速公路彰化段15日发生连环车祸,元凶原来是第1辆红色小客车行驶间遭后方车辆追撞后停下,加上后方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所致。国道警方提醒,在高速公路发生轻微车祸,最好能先将车驶离停路边,才能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国道一号彰化段昨日发生连环撞车祸,晚间有民众提供事发影片,发现第1辆红车竟无故停在路上,导致后方连环撞,因此引发讨论,更有许多网友挞伐红车车主。另有网友16日PO上红车上的行车纪录器影片,影片中的汽车行驶在要下交流道的辅助车道,却突然遭后方车推撞(见19秒),车上驾驶于是将车停下(见22秒),事隔7秒后方车辆就撞上,造成连环撞。

国道警察局第三大队员分队长高敬欣表示,据了解,当时该车道上车辆时速约70至80公里,第1辆红车行驶间先被后方车辆推撞而停车,后方车辆也未保持安全距离,才会造成连环撞。至于谁的肇责比较重,需透过交通鉴定及司法途径才能确定。

高敬欣表示,民众在一般道路上被撞,通常都直接停下车,因车速不快,顶多造成塞车,不至于发生再追撞情形。国道车速快,即便出闸道或系统交流道,时速也有50至60公里。事发当时,第一辆红车时速约有70公里,车一旦停下,后方车辆车速快若未保持安全距离,就会撞上。

他表示,国道追撞事故发生时,驾驶应立即下车,并依规定在适当距离置放三角锥警示,但这个案例,红车停下后7秒就被撞上,根本反应不及。他建议民众在国道发生轻微车祸后,最好能继续行驶靠路边停放,国道警察接获报案电话时也会如此提醒。因为警方有到场处理,就不会影响车祸肇事搜证,也能确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曾任检察官律师林俊仪表示,该车祸主要肇责虽是第一辆红车,但他是依「车祸发生必须保留现场」的规定才停车,于法难以苛责他有过失。而后方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也有肇责。但他提醒,生命远比财产损失来得重要,最好还是先停到路边比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