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揽小乔丹违反联盟规定 快艇挨罚817万

▲小乔丹最后仍决定留在洛城。(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林宋以情/综合报导

洛城快艇队先前与小乔丹(DeAndre Jordan)谈约时,被联盟调查出有提到潜在第3方代言机会违规情况,联盟26日对球团进行开罚25万美金(约817万台币)。

由于快艇与小乔丹首次谈延长合约时,曾对球员提到潜在第3方代言机会,违反联盟不得替第3人提供球员任何报酬,除非是包含在合约中或劳资协议许可的报酬。即便夏洛特黄蜂老板篮球大帝」乔丹(Michael Jordan)都必须遵守规定,不能决定旗下球员谁能获得自己品牌合约。

快艇老板鲍莫尔(Steve Ballmer)在声明中则相信球团的处理方式,「如果有任何不当也是无心的,我们的责任就是尽量在各方面支持球员,身为球团也一定会遵守劳资协议规定。」

不过联盟也表示,该代言机会事实上并未影响小乔丹的决定,消息来源指出,该次面谈是在小乔丹赴达拉斯之前,并在随后给与小牛口头合约承诺。

鲍莫尔说,「小乔丹最后确实是选择留在快艇,因为在这里他拥有拿得总冠军最好的机会,而且他希望留在快艇这个大家庭。」

▲小乔丹最后仍决定留在洛城。(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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