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露思告网友「惨败诉」判决内容曝光:应接受公众批评

大陆25岁女星赵露思不满网友言论提告,近日判决出炉败诉。(图/微博)

大陆女星赵露思近日告网友的判决出炉,是诸多明星告网友的案例里罕见败诉案例,判决书内更写「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受广大粉丝群众追捧崇拜的同时也应对公众中的部分质疑、批评言论具有更高的容忍义务」。

一名网友疑似爆料赵露思在拍摄时因地面有镜子让穿短裙的工作人员帮忙站位,看会不会走光,但赵露思的衣服并不是短裙,拍摄内容也不会走光,「那个女生没办法站了一下,她(赵露思)还要跟旁边的人在那里调笑」,事后赵露思不满该网友言论,认为涉及诽谤及侮辱,针对网友起诉。

该案9月8日立案,10月25日公开庭审,该网友因没收到开庭提醒,没有出庭,而网友于近日才收到法院判决书,直呼「我胜诉了!相信国家法律」,该网友同时晒出民事判决书,内容写道:「案涉博文中主体内容为描述赵露思在拍摄现场的行为表现,一方面,在案证据无法证明该描述系捏造虚构事实,另一方面,根据一般理性人的理解与判断该种描述并未达到丑化原告人格的程度」。

赵露思不满网友言论后提告败诉。(图/微博)

判决书结语中提到「原告(赵露思)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受广大粉丝群众追捧崇拜的同时也应对公众中的部分质疑、批评言论具有更高的容忍义务,案涉博文中并未包含明显侮辱性、贬低性的言论,亦不存在一般公众理解的违反公序良俗的道德性负面评价,属于娱乐圈中常见的话题评论行为,不宜作为名誉侵权处理」,因此法院驳回赵露思的起诉,同时赵露思还要承担本次案件的750元人民币(约3303元新台币)受理费用。

赵露思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则表示将启动上诉流程。由于该网友并非起诉方,不存在该网友胜诉,因此仅是赵露思诉讼被驳回,为赵露思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