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打嘴砲煽动人妻离婚 夫提告却败诉关键曝光
吕姓男子控告王姓男子与其妻有亲密亲对话及煽动离婚,控告王男侵害配偶权,因证据不足败诉。(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吕姓男子偷翻老婆手机,发现王姓男子传给吕妻「宝贝:妳很棒,爱妳喔!亲一下」、「先让妳舒服,再看电影,吃大餐」等暧昧对话,还不断劝吕妻离婚,吕男不满提告求偿50万元,王男辩称他与吕妻是网路纯聊天、打嘴砲,吕男无法举证有亲密照片及抓奸在床,法官认定无法证明王与吕妻有婚外情,判吕男败诉。
判决指出,吕男与妻子张女结婚5年,他发现妻子整天拿着手机与人聊天,私下翻查妻子手机,发现看见她和王男在LINE的对话热络,王男传送「宝贝:妳很棒,爱妳喔!亲一下」、「谢谢你,宝贝爱妳」、「爱妳喔!」、「加油,放假给妳舒服」、「先让妳舒服,再看电影,吃大餐」等语给张女。
王男又煽动张女离婚,传送「可以露营,妳快离一离,待在猪他们家没意义,时间被限制不能好好玩两天一夜」、「叫你离不离被猪发现。不好。」、「先分居,再离」等语,唆使张女与吕女离婚,约张女生日时聚会用餐及送礼物。
吕男看到妻子与王男的对话难以忍受,认为王男破坏他和妻子的感情,企图破坏他的婚姻,对王男提告求偿50万元。
王男到庭否认和张女有染,辩称他和张女只是网友,对话是网友间打嘴砲,两人没有亲密照片及逾越男女交往行为,更没有抓奸在床的证据;法官认为,吕 男提出的对话纪录,只能认定是网友间打情骂俏,就算王男鼓吹张女离婚,也仅是朋友间的对话,难认定有侵害配偶权益,判吕男败诉,可上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