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打AZ疫苗后死亡 妻提告求偿!败诉理由曝光

阮女认为丈夫病逝是因为施打AZ疫苗,卫福部救济审议小组认定死因为肺炎及其他潜在疾病所致,决定不予救济。阮妇不服提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原处分无误,判她败诉,可上诉。(中时资料照)

阮姓妻子认为其颜姓丈夫病逝因是施打AZ疫苗,但卫福部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认定死因为肺炎及其他潜在疾病所致,决定不予救济。阮妇不服提吿,主张并未就预防接种及发生损害间之因果关系是否「无法确定」之情形进行审查,且专家委员立场上有所偏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原处分无误,判她败诉,可上诉。

判决指出,颜姓丈夫有高血压等病史,2021年6月1日在新北市泰山区卫生所接种AZ疫苗,8日因咳嗽、有痰、呼吸喘等症状至医院就医,于7月14日申请预防接种受害救济,但于20日死亡。审议小组审议结果研判,颜男就医后胸部X光检查结果显示双侧肺部实质性病变及弥漫性肺病恶化,血小板检验结果不符血栓并血小板低下症候群的临床表现,经医师诊断为双侧肺炎。

颜男出院后49日再因呼吸喘情形就医,诊断为间质性肺炎,后续因多重细菌感染导致感染性心内膜炎、菌血症而死亡。此外,颜男有高血压、高血脂、阵发性心房颤动及肥厚性心肌病变等,他的症状及死因为肺炎及其潜在疾病所致,与接种疫苗无关,决议不予救济。

阮妇不服提告,主张审议小组有判断恣意滥用之违误,且综观审议小组委员名单,并非合于特定专业领域之要求,且部分委员属台湾疫苗推动协会成员,其立场上势必会有所偏颇。此外,疫苗属生物药品,施打在人体内所引发的副作用、并发症及伤害,仍有医学上未知难测的一面。颜男服用抗心律不整药物多年,从未罹患间质性肺炎,审议小组以其服用心律不整药物导致罹患间质性肺炎,将本件关联性认定为「无关」,显无理由。

卫福部抗辩,审议小组由召集人等24人组成,包括感染症、神经学、病理学及过敏免疫等专家医师,与法学专家及社会公正人士。审议小组依申请书陈述、接种前后病史、就医情形、病历资料、临床表现、实验室检验结果、医学实证等资料,以及接种疫苗之特性等,基于委员个别学术专业、相关医学资料或文献及临床经验,依审议办法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认定,综合研判死因属「无关」而非「无法确定」,应无违误,且享有判断余地。

法院表示,审议要点虽采不确定法律概念,但其文义一般人不难理解,且为受规范者所得预见,并可经由司法审查加以确认,与法律明确性原则也无违背。判断预防接种疫苗与发生疑似不良反应间有无关连性或因果关系,及是否无法确定其关联性时,即应综合科学因素作为前提要件判断。换言之,立法者已于审议办法第13条以「无关」、「相关」、「无法确定」作为衡酌有无因果关系之认定,且以专业、科学因素为前提要见研判。

法院认为,颜男不符合预防接种受害救济补偿要件,原处分否准阮妇申请,于法并无违误。卫福部依审议办法规定设置救济审议小组,并聘任医药卫生、解剖病理、法学专家及社会公正人士等24人为委员,且审议小组之组成符合审议办法规定。

法院查出,卫福部将所搜集颜男就医病例资料,送请审议小组先行调查并为初步鉴定,再召开审议小组会议审议,而审议小组委员包含小儿感染等专科医师及社会公正人士组成,本于学术专业,充分讨论后才作出决议,其审议过程严谨,且符合专业性及公正性要求,所为审议结果,属专业的医疗判断,因此对决议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