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误认生者已死亡」当上诉理由 检察官遭评「未达良好」提告败诉
▲云林地检署黄姓检察官不服遭地检署评定未达良好,提出行政诉讼,最后败诉。(图/记者蔡佩旻摄)
云林地检署黄姓检察官107年度年终职务评定遭评「未达良好」,提复审不成向台中高分院提出行政诉讼。台中高分院认为,黄员曾「误将未受判决者提起上诉」、「误认未死亡者已死写为上诉理由」,隔年仍出现多件上诉书法律见解错误状况,显见学识常识、认事用法等不周全,评定结果有理,判他败诉。全案可上诉。
云林地检署对此表示,尊重司法判决结果;而黄姓检察官则透过同事表示,不予回应。
判决书指出,云林地检署2019年1月9日公布107年度年终职务评定,黄姓检察官被评定良好,并于11日函报法务部。法务部2月23日函请云检重新考评,3月5日召开职评会后,认为黄员2016年发生「误将未受判决者提起上诉」、「误认未死亡者已死写为上诉理由」等2起严重上诉错误案件。
云检经撤回上诉,给黄员改进机会,但他2018年间提出多件上诉书,法律见解仍多错误,经主任检察官或检察长努力审核、退回更正。黄员同年11月提出某案上诉理由,却仍错误引用修正前刑法没收规定见解。经综合评核他学识能力、敬业精神、办案品质,3月陈报法务部重行审酌结果,5月核定未达良好,送铨叙部审定,6月通知黄员。黄员不服提起复审,12月遭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驳回,立刻向台中高分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官审理后认为,黄员遭认定未达良好理由,除了「误将未受判决者提起上诉」、「误认未死亡者已死写为上诉理由」外,他2017年担任公诉检察官时,对原审有管辖权案件,竟对该案吴姓被告以原审无管辖权为由拟上诉书;对连续性侵案件,原审参照最高法院见解,认为被告猥亵行为犯意不同,分别处罚,黄员竟认为被告是接续犯拟上诉书;另有上诉理由书错误引用没收旧法当理由上诉等。
法官认为,黄员2018年间提出上诉书,多件确有法律见解错误情形,不但未深切检讨改进,至今似乎仍坚持己见无误,还认为有错误也是经上级长官核章,可见黄员本职学识经验、常识、认事用法仍未周全。如此态度如果评列良好,显然不适当,判他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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