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藥局調劑費同工同酬 醫師公會:符合醫藥分業

调剂费在诊所、医院、药局健保给付费用不同,引起医界跟药界争议。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健保署昨初步同意,把诊所药事服务费(药剂费)比照社区药局,引起医、药界争议;药界直批,医、药分界变成一场梦。医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周庆明表示,诊所的自聘药师药事服务费低廉,恐怕不利偏乡诊所经营;一旦偏乡诊所无力负担聘请药师的费用,加上偏乡药局较少,恐影响民众就医可近性与权利。

此事争议主要为诊所药师与社区药局的药师,处理相同的处方笺药品时,社区药局的药事服务费比较高为54点,诊所仅有39点,医师公会认为同工不同酬并不公平。周庆明说,诊所的药师也属药师公会全联会会员,也应该要照顾他们权益。

周庆明指出,医药分业的精神是「以病人为中心」,但最大目标仍是医师与药师共同完成照护病人,并非分成医院、社区或诊所药师才符合医药分业精神。此次调整让诊所药事调剂费,提高到与药局相当,符合医药分业的精神。

周庆明表示,诊所自聘药师性质类似「专科药局」,能提供诊所科别的专业用药,也较少发生缺药之情形,对民众领药更方便。若是诊所的药事服务费过低,反而不利偏乡诊所经营,因新开诊所或药局多集中于都会区,若偏乡诊所无力负担聘请药师的费用,加上偏乡药局较少,恐影响民众就医可近性与权利。

此次针对每日前30名病人调高药事服务费,估计多支出费用约8亿元,款项是从今年度健保的西医基层总额专款中,「促进医疗服务诊疗项目支付衡平性」预算10亿元还有结余,因此医师公会提出调整。周庆明强调并不会影响健保点值或是药局收入,并未伤害其他人权益。

周庆明表示,尊重药师公会全联会表达立场,但「尊重病人选择调剂处所的自由」是保障民众用药选择权的基本原则,药师在不同的场域提供服务,病人可自由选择在药局或诊所领药,提高民众领药的便利性亦是保障民众就医权益重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