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订「槟榔专法」 民团提3大主张:原住民不应豁免

▲国际早已证实,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槟榔子也会致癌。(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卫福部去年底预告制定「槟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引发关注。台湾槟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联盟今(6)日召开记者会表态支持政府立法补漏洞,也提出包括「不卖未成年人及孕妇,原住民也不应有豁免条件」等3大主张。

根据卫福部统计,每年超过8000人罹患口腔癌。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2003年就发表「槟榔子属第1类致癌物」,证实即使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槟榔子也会致癌。对此,卫福部去年底预告制定「槟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规定未成年人禁止嚼用槟榔,也把孕妇列为禁用对象,针对违法提供者,最高可开罚新台币25万元。

台湾槟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联盟上午召开记者会,提出三大主张,希望法案能纳入「应全面保护儿少及孕妇,不应有豁免条件」、「应有专章列举宣导、教育、筛检及戒除等预防工作」、「应明列经费来源确保各项防制工作及产业转型都有稳定的经费得以推动前进」。

联盟主席韩良俊表示,2003年世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就已经证实槟榔果实为一级致癌物。牙医师公会副主委李杨钧也提到,国内每年约3000多人死于口腔癌,严重侵犯生产力族群,同时具有槟榔、烟、酒接触史者,罹癌风险增加多达123倍,但只要不接触诱发因子,口腔癌是可以预防的。

李杨钧说,口腔癌的前期病变是可以透过筛检及早发现,但国内筛检率偏低,2021年国民健康访问调查显示,30岁以上有吃槟榔民众多达59%没做过口腔筛检,往往等到出现严重疼痛、反复溃疡才就医,但已经错过最佳黄金治疗时期,因此专法应明确纳入定期筛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