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议长、主席选举亮票 最高检:泄露国防外机密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合一选举过后,各直辖市(县、市)议会正、议长及各乡(镇、市)民代表会正、副主席选举,将在 25 日当选人宣誓就职后举行,最高检察署22日通函各地方检察署派专责检察官,指挥辖区警、调机关政风机构严密查察,以遏止贿选、暴力亮票不法情事发生,若查有亮票事实将以泄露国防以外机密罪究办。

▲地方直辖市、县市议会及乡镇市民代表会正副议长、主席选举若有亮票行为,最高检察署指涉泄露国防以外机密罪,将依法起诉究办。(示意图资料照)

最高检表示,以往在直辖市、县市议会正、副议长或乡镇市民代表会正、副主席选举中,贿选或暴力介入选举情形严重,有意竞选者为监控投票权人有无确实投票,常要求投票人亮票以资证明确有依诺投票。

但依地方制度法第 44 条规定,直辖市议会、县 (市) 议会议长、副议长,及乡 (镇、市) 民代表会置主席、副主席,由直辖市议员、县 (市) 议员、乡 (镇、市)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分别互选之。

所以,亮票行为在司法实务上有以涉及刑法第 132 条第 1 项公务员泄漏或交付关于中华民国国防以外应秘密文书图画消息物品罪嫌,最高检察署也呼吁投票人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