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议长、主席选举亮票 最高检:泄露国防外机密
九合一选举过后,各直辖市(县、市)议会正、副议长及各乡(镇、市)民代表会正、副主席选举,将在 25 日当选人宣誓就职后举行,最高检察署22日通函各地方检察署派专责检察官,指挥辖区警、调机关及政风机构严密查察,以遏止贿选、暴力及亮票等不法情事发生,若查有亮票事实将以泄露国防以外机密罪究办。
▲地方直辖市、县市议会及乡镇市民代表会正副议长、主席选举若有亮票行为,最高检察署指涉泄露国防以外机密罪,将依法起诉究办。(示意图/资料照)
最高检表示,以往在直辖市、县市议会正、副议长或乡镇市民代表会正、副主席选举中,贿选或暴力介入选举情形严重,有意竞选者为监控投票权人有无确实投票,常要求投票人亮票以资证明确有依诺投票。
但依地方制度法第 44 条规定,直辖市议会、县 (市) 议会议长、副议长,及乡 (镇、市) 民代表会置主席、副主席,由直辖市议员、县 (市) 议员、乡 (镇、市)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分别互选之。
所以,亮票行为在司法实务上有以涉及刑法第 132 条第 1 项公务员泄漏或交付关于中华民国国防以外应秘密之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罪嫌,最高检察署也呼吁投票人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