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见发表会电视台转播不公 中选会:收到检举、最重罚200万

民众党总统候选人柯文哲。(资料照,黄世麒摄)

中央选举委员会昨举办首场电视政见发表会,但网友质疑三立电视、民视YouTube转播民众党总统候选人柯文哲部分时,部分片段被消失。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今天下午说,有收到检举,不论哪一家都会依规处理。按照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若确定违规最重可处200万元罚锾。

陈朝建强调,政见会第一场次与随后的各场次都是依法办理,中间也都没有插播广告、增删修剪,予以完整播出。陈也强调,今天中午之前中选会发布新闻稿,是针对昨天到今天早上舆情部分有误解的地方,本于职责就选务部分予以说明,绝无差别待遇。

中选会说明,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46条规定,广播电视事业从事选举或罢免相关议题之论政、新闻报导或邀请候选人、罢免案提议人或被罢免人参加节目,应为公正、公平之处理,不得为无正当理由之差别待遇;若违反,依总统选罢法96条,可处20万到200万元的罚锾。

陈朝建说,这类法律规定与实务,在重要会议中都有与媒体充分意见交换,也有正式行文往返,绝无外界所言中选会放任不管,外界质疑与事实与相当大的落差,若有检附事证的检举案件,选务机关也都会依法处理。

媒体询问,目前被质疑的是民视YT频道以及三立电视台,算在中选会职责范围吗?陈朝建指出,昨天场次的办理由民视第六台无线电视台办理,中选会是主办单位、民视是承办单位,这部分依法办理,外界指出有其他业者在转播时不否有不公的情事,是属于两件事情,但有些人反映中选会增删修改或放任增删修改,在中选会执掌范围内,中选会再次确认民视没有增删修改。

陈朝建说,若有选举案件会立案处理,会经过形成程序调查处理,这部分都是依法处理,过去就是如此,现在也是如此,绝无放任不管之事。是否有收到质疑转播业者不公的检举?陈朝建说,过去就有,现在也有,「各位所关心的选举案件,确实有收到,我们会依法调查、处理」,有了事证之后,都有需要经过相对人程序意见程序的机会,这是法律明定的正当程序,若真的违反,会依照选罢法处理。

媒体询问是否收到检举民视与三立案件吗?陈朝建表示,检举案件会依法处理,如果是民众检举,依规也是要以密件方式处理,还在承办分文中,确实有一些案件,也许不是只有这两家,还有其他电视台,也不一定,但不论哪一家都会依规处理。

陈朝建说明,中选会今年8月28日召开「媒体落实公平原则报导选举相关议题及开票结果协调会议」,邀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广电公会及广电媒体参加,讨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49条认定及参考标准、电视节目(报导)公平公正及报票作业真实、有所本及可供查证之具体作法,以及媒体应适时穿插报导中选会公布之计票数据资料等议题。陈朝建强调,「并没有所谓中选会放任不管的情事」,该场次已就新闻报导及制播节目均应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处理向各家电视公司做充分说明及沟通。

陈朝建说,另查中选会于今年9月7日就第16任总统副总统及第11届立法委员选举应行注意事项,致函文化部、数位发展部及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请各机关转知该管媒体传播事业。函文内容提及新闻报导及制播节目均应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陈朝建补充,国家传播通讯委员会于今年12月14日召开「广播电视内容涉选举议题之法规与实务交流会议」,中选会代表就与广电媒体有关之选举罢免法规定,举例说明常见争议案例,与媒体充分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