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收视费0元!两家有线电视业者遭公平会重罚百万元

公平会以低价促销足以阻碍竞争为由,处罚大丰100万、永佳乐250万。(图/记者林睿康摄)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开放有线电视系统业者跨区经营后,新旧业者低价抢客现象不断,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1日)以低价利诱方式阻碍新进业者参与或从事竞争,且有限制竞争为由,以违反公平交易法规定,处罚大丰有线电视公司新台币100万元和永佳乐有线电视公司新台币250万元。

根据公平会的调查,大丰有线电视公司为新北市板桥区和土城区既有业者,具有相当市场力量,去年6月下旬起推出「0元看一年」方案,无异以无偿方式提供收视户收看基本频道节目,经对照大丰近3年每户每月平均变动成本,这项优惠方案显然低于平均变动成本,而该优惠方案实施的时间点,刚好是新进业者进入相关市场后,显示大丰公司实施该优惠方案的目的,乃以低价利诱方式,阻碍新进业者参与或从事竞争,已对竞争者产生阻碍竞争效果

至于永佳乐有线电视公司,市场占有率达86.20%,具有相当市场力量,却从去年7月起实施0元收视有线电视1年优惠方案,同样经对照永佳乐公司去年每户每月平均变动成本,0元方案的价格显然低于平均变动成本,其目的也是为了阻碍新进业者参与或从事竞争。而且永佳乐从民国104年5月起,与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签订有线电视优惠协议书及契约书独家经营权条款,限制不得与其他有线电视业者协议提供有线电视相关服务,否则就取消相关费用优惠,并要求补回优惠期间的优惠金额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其目的也在阻碍竞争者参与或从事竞争。

公平会表示,综观上述两家业者的行为,以违反公平交易法规定,处罚大丰有线电视公司新台币100万元和永佳乐有线电视公司新台币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