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当冲新常态 专家:慎防违约交割法律风险

台股投资人短线进出频繁,当日冲销交易盛行,5月以来只有两个交易日当冲比低于4成,当冲比屡创历史新高,更在5月20日一举越过5成,成交金额有一半以上是当冲贡献

第一金投顾董事长陈奕光表示,高周转率、低持股是当下投资显学,因疫情、限水、限电,台股不知是否落底,高频交易反而可避开风险

陈奕光分析,在目前本土疫情压力下,若是疫情发生在前几年台股早就成「冷冻库」了,交投清淡,但这次却因当冲这类高频交易盛行,台股非但没有量缩,成交量反而维持在4000多亿元的高水准

直言,台股量先价行,不必视当冲为洪水猛兽,台股成交量大已成新常态重点是要选择投资策略标的,先决定是长期投资,还是短线进出,退休阿伯宜放长,不必抢进杀出;「股市小白」不做股票难过,想要当冲也应谨慎,毕竟当冲不保证获利。

不过,陈奕光指出,以台股4个半小时交易时间,若要当冲似乎也能完成很多事情,就看是要赚「退佣」,还是赚价差。不过,许多当冲热门股操作仍有难度,若要当冲也须注意自身的经济条件,及对个股的了解程度,不能盲目抢进卖出。

当冲盛行,也一度衍生违约交割问题,就在本土疫情扩散的关键时刻,台股12日盘中一度崩跌1417.86点,创史上最大盘中跌点,当天违约交割金额逾新台币3.16亿元,买卖互抵后约5146.7万元,主要集中在长荣阳明中鸿3档个股,都是当冲热门股。

甄明法律事务所律师陈昭龙表示,违约而不履行交割义务法律责任主要可分3个部分来看,轻者证券商可罚违约金,再重者则交易帐户拒绝往来,最严重者如果影响市场秩序就是刑责关键在于违约不履行交割义务是否已经影响市场秩序。

陈昭龙指出,依证交法第155条第1项第1款规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有价证券,不得在集中交易市场委托买卖或申报买卖,业经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响市场秩序,否则依同法第171条第1项规定,得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金。因此投资人在当冲当下也应该注意法律风险。(编辑:林淑媛)110052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