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5年84人自杀 男比女多2倍、近半因感情工作不顺
铨叙部24日向考试院会报告近5年来公务人员自杀死亡的统计态样,根据资料显示,民国100年1月1日到今年3月16日止,公务人员自杀死亡案共计84件;其中,男性自杀者57人,女性27人,当中有5成的自杀者为年纪介于41岁到50岁的中壮年龄。
根据铨叙部统计资料,若由专业类别分类,以一般人员39人最多、警消人员33人居次,医事及交通资位人员各为6人;若以年龄分布来看,30岁以下9人;31岁至40岁者21人;41岁至50岁者42人;51岁以上者12人。其中5成的自杀者年纪介于41岁到50岁的中壮年龄。
铨叙部表示,公务人员抚恤法施行细则中明定自杀死亡者,有条件溯自100年1月1日起办理抚恤,经立法院同意查照后,铨叙部随即办理自杀死亡公务人员抚恤事宜。84件中有63案已完成抚恤审定,铨叙部并分析自杀原因,以感情、家庭、工作不顺等原因最多,共40人,占6成3;患精神疾病自杀者有17人,占2成6;久病厌世者6人,不到1成。
而其余未完成的21件,铨叙部表示,尚待服务机关查证或联络家属。铨叙部强调,公务人员抚恤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实践照护遗族承诺,借此激励公务人员从公,未来也会适时修正抚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