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推出"科创板八条"举措: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

(原标题: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6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五年多来,科创板坚守“硬科技”定位,从零起步不断发展壮大,制度改革“试验田”作用和服务科技创新的成效不断显现。《八条措施》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新“国九条”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推出一揽子改革举措。特别是,针对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新股发行高价超募、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等问题,《八条措施》作出了相应安排,既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也为下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同时,《八条措施》对于助力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八条措施》聚焦强监管防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尊重规律、守正创新的原则,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动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包括:

一是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二是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配售安排,提高有长期持股意愿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

三是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

四是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开展股份对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

五是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提高股权激励精准性,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优化适用短线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研究优化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安排。

六是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研究优化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丰富科创板指数、ETF品类及ETF期权产品。

七是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创始团队、核心技术骨干等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限。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反向挂钩”制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八是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协作,常态化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走访,共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深入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加强投资者教育服务。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稳步推进深化科创板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动态评估优化相关制度规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再平稳有序推向其他市场板块,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功能。

上交所:加大网下报价约束 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最高报价剔除比例

问:《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出,“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请问将如何调整?

答:为落实《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的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大网下投资者报价约束、引导理性报价,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现行业务规则和行业倡导建议明确,最高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3%,实践中一般选择按照1%的剔除比例执行。为进一步加大网下报价约束,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上交所将在后续科创板新股发行与承销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执行前述安排的情况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