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113年公司治理评鉴指标 强化温室气体揭露等

第十一届评鉴修正是依循主管机关公告之「上市柜公司永续发展行动方案(2023年)」及「资本市场蓝图」,并参考国内外公司治理及永续发展趋势、法规、政策及各界回馈意见。

总计新增4项指标、删除9项指标及修正7项指标,以持续促进企业对于各项公司治理机制及永续发展的重视。

证交所进一步说明,为强化公司治理及推动永续发展执行情形,增修包括:为促进上市柜公司达成永续发展目标,增加「揭露高阶经理人薪资报酬与ESG相关绩效评估连结之政策」之指标。

另将「公司编制之永续报告书经提报董事会通过」纳入指标,以提升上市柜公司永续报告书编制责任。

此外,也将「揭露过去两年温室气体年排放量」及「制定温室气体减量管理政策」由原指标拆分另列二项指标,以鼓励上市柜公司强化温室气体之揭露,并积极实践净零排放之目标与规划。

证交所近年来持续引导公司落实永续发展,已陆续增加「推动永续发展」构面指标,并将权重逐年提升,迄本届已成为配分比重最高之构面。

为进一步鉴别上市柜公司于ESG各面向表现,并提供投资人进行ESG投资决策之参考,已研议规划以现行「公司治理评鉴」架构为基础,参考国际推动环境及社会面向之趋势,期能循序渐进于115年转型为「ESG评鉴」。